其实很早就有一个观点:开明的专制和腐败的民主,要哪一个?
古希腊也有所谓的民主制,其民主结构式今天一切西方民主制度的起源。但是我们也看到在民主政体中,公民的政治诉求并不能以个体的形式存在,而是要半强迫(可以弃权)的去选择一个代理人,这样实际上就形成了寡头政治。这些寡头不可能为每一个公民负责,其最主要的还是维护自己的统治权力和自己的利益阶层的权益。更有甚者,民主还会形成可怕的暴民政治,缺乏民主远见和执政能力的公民往往会受到误导和蒙蔽,做出危害正义和国家的事情,苏格拉底被民主制判处死刑就是典型。而更严重的就是法国大革命雅各宾派上台后的恐怖政策,数万人被所谓的民主法庭送上了断头台。
一直比较欣赏过去德国的国家政体,国王虽然享有权力,但是法制凌驾于国王之上,约束国王的行为。当然这也和德国民众的普遍公民素质有关,弗里德里西一世就因为擅自拆除农民的磨坊而被农民控告而不得不做出赔偿(试问有几个公民能和国王打官司并获胜)?在这样的政体下,利民的政策可以得到快速的执行,而危害民众利益的行为也会被很快的揭发而被制止。
[ 本帖最后由 diaojun2005 于 2010-11-4 11:10 编辑 ]